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项目编号:SZDL******41
原项目名称:******检察院食堂原材料配送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2月1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招标文件
更正内容:
1.招标文件评标信息“蔬菜种植基地及环保情况”更正如下:
内容
权重(%)
评分准则
蔬菜种植基地及环保情况
4
评审内容:
1、根据投标人拟用于本项目自有或租赁或合作的种植基地面积进行评分:
(1)面积≥3000亩的,得40分;
(2)2000亩≤面积<3000亩的,得30分;
(3)1000亩≤面积<2000亩的,得20分;
(4)面积<1000亩的,得10分。
(5)其他情况不得分。
本小项最高得40分。提供多处基地的,不累计计分。
2、提供2024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前,种植基地的灌溉水源或(灌溉水)、土壤、环境空气的检测报告;检测报告均为合格或同等表述;检测报告具有CMA或CNAS标志。
(1)提供灌溉水源或(灌溉水)检测报告,检测项目包含但不限于氯化物、氰化物、化学需氧量、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硫化物、硒、总汞、铜的,得20分;
(2)提供土壤检测报告,检测项目包含但不限于镍、锌、镉、总汞、铅、铬、铜、滴滴涕的,得20分;
(3)提供环境空气检测报告,检测项目包含但不限于氮氧化物、二氧化硫、一氧化碳、臭氧的,得20分;
本小项累积最高得60分;
上述两项累计得100分。
评分依据:
1.若为自有,提供自有产权证明(产权人为投标人);若为合作或租赁,提供租赁合同或者合作协议(租赁/合作人为投标人);
2.提供检验检测报告及检测报告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认e云)查询有效的截图(******)且编号一致的证明材料。检测报告在公开渠道无法查询的,需要求提供颁发部门、检验检测机构或者监管机构的证明材料。
3.以上资料提供扫描件或复印件,原件备查。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者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做不得分处理。
更正日期:2024年12月1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本通知与原招标文件矛盾之处,以本通知为准。
2.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相关网站,在网上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检察院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沿河北路******检察院)
联系方式:0755-******
2.社会招标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1003号大中华国际金融中心A座10楼
联系方式:07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袁工
电话:0755-******
邮箱:******
4.技术支持:0755-******
2024年12月19日
【1】凡本网注明来源:"今日招标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于今日招标网,转载请必须注明机今日招标网,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
此功能只对VIP会员开放,立即提升会员等级!享受更多权益及功能
此功能只对更高等级会员开放,立即提升会员等级!享受更多权益及功能
微信扫一扫登录
账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