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人民政府
项目名称:浙江舟山金塘新材料项目监督服务项目(第二次重新招标)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浙江舟山金塘新材料项目监督服务项目(第二次重新招标)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监督机构根据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特点,在合同签订后,收到相关项目设计文件后 5 个工作日完成该项目工程质量监督服务方案编制,明确监督依据、监督人员及资格、监督内容、监督质量控制点、监督工作方式、需要相关方配合的工作等。并将工程质量监督计划向建设、项目管理、监理、EPC/施工、设计、检测等单位交底。重点对现行国家及行业有关标准、规范中的强制性条文进行监督服务。
监督机构组织各参建单位召开质量监督交底会,解释并宣贯工程质量监督服务方案和监督实施办法,对各参建单位提出质量监督服务工作的具体要求,解答各方质量责任主体提出的与工程质量监督有关的问题。
监督机构按质监点设置要求深入现场对工程实体质量和参建各方的行为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定期去项目现场开展质量监督工作,按照项目监督服务方案质监点设置进行检查确认。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人民政府决定引入第三方服务单位对本项目建设期的安全及质量进行监督。而新材料石化行业质量监督服务不在(浙建******委员会令第16号《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文件规定范围内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
******财政局备案后,于2024年12月12日发布第一次公开招标公告,2025年1月3日发布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两次公开招标均只有一家单位响应,且无其他单位提出质疑。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本项目为石化行业质量监督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
鉴于以上两点原因,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石油天然气管道工程质量监督站
地址:廊坊市金光道44号4号楼3层
三、公示期限
2025年01月24日2025年01月24日至2025年02月07日2025年02月07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人民政府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
传 真:/
地 址: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金塘镇和丰路1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财政局
地址:舟山市定海区港务大楼六楼
传真:/
联系人:林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