玻璃瓶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有限公司受******有限公司委托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玻璃瓶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采购活动,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供应商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玻璃瓶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FJSXZB******。
3、项目预算金额、最高限价(人民币):******元
4、招标项目内容、范围和规模:
合同包 | 品目号 | 标的名称 | 料色 | 数量 | 标的金额 (含13%专票税率,人民币)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
单价最高限价 | 品目最高限价 |
1 | 1-1 | 415ml玻璃瓶 | 白料 | ******只 | 0.58元/只 | ******元 | 重240±12g,尺寸详见设计图样,其它具体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 | 63500元 |
1-2 | 500ml玻璃瓶 | 白料 | ******只 | 0.62元/只 | ******元 | 重260±16g,尺寸详见设计图样,其它具体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 |
备注:设计图样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的合同附件。中标人应向采购人出具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
5、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最低评报价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6、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6.1投标人应为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服务的境内供应商,具体要求如下:
(1) 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报告:提供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投标人或是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5) 参加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6) 参加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在开标当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委员会进行复核,代理机构将各供应商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若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招投标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为不合格。)
(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在开标当日通过“天眼查”网站(******)或“******委员会进行复核。若查询结果表明投标人之间存在上述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相关投标人资格审查均为不合格。)
6.2特定条件:供应商在投标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资格承诺函》(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相关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同时,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说明:1.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投标人可删减承诺事项,删去的承诺事项,则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如刪去承诺第1项的,则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3.若招标文件中有与此处描述不一致的,以此处描述为准。
6.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招标文件获取期限:2025年04月23日至 2025年04月30日17:30(北京时间)。
7.2、在招标文件获取期限内,供应商应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报名获取招标文件,否则投标将被拒绝:①供应商可在工作日办公时间(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7:30)******街道湖东路******有限公司办公区报名处现场报名;②供应商按如下账号汇款后,将加盖公章后的汇款底单复印件连同报名材料(公******有限公司指定电子邮箱(******)报名(以电子邮件形式报名的供应商,须在发送报名材料后致电代理机构告知情况,否则一切后果自行负责)。注:未在规定期限内按上述方式进行报名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将导致其不能获取招标文件且不予以书面通知招标文件补充内容等(若有),其投标文件被拒收、投标将被拒绝。
7.3递交投标文件时供应商的名称要与报名获取招标文件的名称相一致,除能提供工商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单位名称变更证明外。
******有限公司获取。
7.5、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纸质版或电子版)售价均为30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有限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
8、投标截止(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地点)
8.1投标截止时间(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5月14日09:00(北京时间)。
8.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送达招标文件第一章第9条载明的地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符合密封、标记、递交规定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文件,将被拒收。
9、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5月14日09:00(北京时间)
地点:******街道湖东路******有限公司开标室。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与本次公开招标有关的公告信息在以下媒介发布,请供应商关注:
(1)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2) 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
※若出现上述指定媒体信息不一致情形,应以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发布的为准。除以上媒介外,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对供应商在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获取的信息概不负责。
11、招标人:******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清县白中镇白金工业区二期
邮编:350806
联系人:施女士
联系电话:0591-******/******
******有限公司
******街道湖东路79号福建外运大厦七层
邮编:350001
联系人:郑淑明、黄季红、冯丽红、刘菁菁、高梦思、黄小娟、陈琴
联系电话:0591-******分机号8633
报名获取招标文件联系电话:小蔡0591-******分机号8700
缴交及退还投标保证金、代理服务费联系人:陈女士
电话:0591-******
电子邮箱:******
附1:账户信息
报名获取招标文件、缴交投标保证金、代理服务费账户 |
******有限公司 |
******银行福州分行 |
银行账号:7341 0101 826 0022 7015 |
特别提示 |
1、投标人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报名获取招标文件费用/投标保证金/代理服务费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报名费用/投标保证金/代理服务费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投标人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的报名费用/投标保证金/代理服务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