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申报技术咨询服务公开采购文件
一、公开采购概况
(一)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申报技术咨询服务
(二)服务地点:******有限公司;
(四)报价截止时间:2025年 5月 22日14:00时(北京时间);
(五)评审时间:2025年 5月 22 日14:00时(北京时间);
(六)评审地点:江苏索普******有限公司评审中心;
(七******集团官网公示,请各报价人登录******。
二、采购内容
1.公司人才类、科技创新类、技术改造类、绿色发展类、平台载体类、投资发展类等国家、省、市项目的申报,按照各项目政策程序规定和要求,组织项目的申报,与上级部门沟通落实政策要领,准确把握项目申报方向,确保项目的立项及资助资金扶持。
2.负责各阶段的组织和申报工作,包括前期的材料收集、申报过程的咨询辅导、申报材料的编制等。
三、报价人资质与要求:
(一)报价人资质: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法律责任的能力。
2.具备咨询服务相关能力。
3.2个及以上近三年承担省市项目申报的成功案例。
4.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高级工程师证书。
(二)报价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2.在申报过程中获得的公司资料、商业秘密仅用于与委托相关的用途或目的,不得将任何相关的资料、商业秘密用于工作范围以外的其他用途;亦不得向第三方披露任何与公司相关的资料、商业秘密。
3.高效、负责、合法的按照国家法律履行咨询和代理服务,在项目的运作过程中始终维护公司的合法利益,在代理事项过程中不得有违法行为。
4.编制拟申报项目的规划及申报项目的具体服务内容。
5.验收标准:项目取得立项后,报价方需定期维护跟进服务至项目完成验收。
(三)报价文件应提供材料:
1.报价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承诺书;
2.企业营业执照、相关人员资格证书;
3.近三年服务业绩证明材料;
4.其他能证明报价人条件的相关材料;
5.可提供相关材料复印件,所有相关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6.报价文件份数为:正本壹本;副本壹本。
四、报价:
(一)报价方式:费用包括技术服务费、培训费、交通差旅费等,采购方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代理服务费与采购方最终获得的国家相关政府部门资助款项挂钩,报价人按照附件《报价单》的格式自行填报取费比例,代理服务费=国家相关政府部门资助款项金额合计×(乘以)取费比例,单个项目代理服务费不超过20万元。
******银行账户后30个工作日内以现汇支付代理服务费60%,项目顺利通过验收后6个月内,支付剩余的40%,付款前服务方须开具全额增值税(税率报价时务必注明)专用发票给采购方。
(三)与本报价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密封寄:
公司:******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求索路101号
邮编:212006
收件人:邱海芳
联系电话:******
(四)凡对采购文件条款有疑义的,请在评审前按以下方式联系:
联系单位:******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求索路101号,邮编:212006
采购业务联系人:邱海芳 电话:******
五、评审流程:
(一)评审
1、本项目由采购人组织评审小组负责评审工作,对各报价人报价进行评审,确定最终中选人。
2、请各报价人保持通讯畅通,便于评审小组在评审现场电话联系。
3、评审小组不得泄露各报价人的报价。
(二)评定
在能够满足采购人技术服务要求的报价人中选择取费比例最低的一家报价人作为中选候选人。
(三)无效报价
1、采购人如发现采购过程中有串通报价、陪同报价等扰乱采购人经营秩序的恶劣情况,经采购人评审小组评定可作无效报价,并可将相关报价人列入供应商负面清单,一年内不再接受参与报价。
2、凡报价人不具备采购人明确要求资质的,或报价文件填写不完整、报价有空项的,或不符合技术要求条款的,或者存在其他不符合采购人有关要求的问题,经采购人评审小组评定,可作无效报价处理。
3、报价人应如实提供符合市场规律和自身成本的合理报价。如果报价人的报价与市场价格明显偏离并因此影响了采购活动的公正合理性,损害了采购人的正当利益,经采购人评审小组评定,可作无效报价处理。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报价人应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约定与采购方签订供需合同,并按合同约定做好服务工作。对报价人所有违背采购文件及合同约定的行为,采购人均可持续保留与报价人中止合作的一切权利。
(二)如因报价人不能正常履约,如严重影响采购人生产经营活动的,采购人将依法追究中选人法律责任。
(三)报价人应详细阅读本采购书,参与报价即视为对本采购书所列之条款均表示接受。
******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规定》进行管理考核(详见附件1)。
******有限公司商务合作部所有。
******有限公司:
(报价单位全称)授权(全权代表姓名)(职务、职称)为全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采购有关活动,并对该项目进行报价。
名称 | 取费比例%(含税) | 税率 |
项目申报技术咨询服务 |
1、报价注意事项:报价方自行填报取费比例,代理服务费=国家相关政府部门资助款项金额合计×(乘以)取费比例。单个项目代理服务费不超过20万元。
2、我公司已详细审查全部采购文件,包括补充文件(如有)。我公司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同时完全接受采购文件所有条款。如果采购文件有相互矛盾之处,我公司同意按贵方的解释处理;
******有限公司提供任何与该项报价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
4、对采购文件的不接受项:
******有限公司采购文件中的全部规定,评定后及时签订合同******有限公司采购文件的各项管理要求;不发生与关联公司共同参与报************************有限公司或其委托的有关机构进行的与上述内容相关的核查与审计。
全权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报价单位(盖章):
日期:
附件1
******集团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规定
(2025年修订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凡按国家标准及相关准则或规定组织生产销售的产品供应商及承包商,证照齐全且资质满足公司采购要求的,均可参与公司组织的公开采购商务活动。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本部各部门,同时也对各直属单位有明确的指导和约束作用。
第三条 ******集团共同参与构建并统一使用******集团采购活动中负面清单供应商范围一致。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四条 集团本部及各******集团商务合作部公示后生效执行。
第五条 ******集团各部门******集团商务合作部汇总管理,确保清单动态更新与信息共享。
第三章 供应商分级管理
第六条 根据考核扣分及违规严重性,将供应商分为以下三类管理:
(一)合格供应商
1.考核标准:滚动周期扣分(一年内)<10分。
2.管理措施:可正常参与公司公开采购及合作,扣分自首次扣除满一年自动清零。
(二)暂停合作供应商
1.考核标准:同一单位对同一供应商一年内的考核扣分累计≥10分;不同单位对同一供应商一年内的考核扣分累计≥15分。
2.管理措施:一年内停止与其产生新的合作。建立到期提示机制,到期前一个月内考核部门应主动告知相应供应商,并同步开放整改材料提交通道。
3.评审优先级:在采购评审过程中,同等情况下应优先选择未曾被列入暂停合作供应商清单的供应商。
(三)禁止合作供应商
1.考核标准:供应商发生以下恶意行为的,将直接列入禁止合作供应商清单:
(1)主观恶意且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重大损害的;
(2)******法院裁定为败诉的;
(3)两次列入暂停合作供应商的;
(4)违反廉政协议,滋生腐败现象的;
2.管理措施:原则上永久禁止合作。
第四章 积分考核细则
第七条 供应商的积分考核主要包括供货质量、交货周期、售后服务、资质信誉等方面,每项各10分,各相关部门均可提出书面考核意见。商务合作部负责对各相关部门提出的考核意见进行收集汇总,并及时公示。
(一)质量方面
1.所供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未对公司造成影响,单次扣1-3分。
2.所供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对公司造成了一定影响,单次扣3-5分。
3.所供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对公司造成了严重影响,单次扣5-10分。
4.所供产品故意隐瞒质量缺陷或以次充好,单次扣10分。
(二)交货方面
1.交货时无质检报告或合格证等必要资料的,单次扣1-3分。
2.交货时未按规定包装的,单次扣1-3分。
3.延期交货,但未对公司造成影响,单次扣1-3分;造成一定影响,单次扣3-5分;造成严重影响,单次扣5-10分。
(三)售后方面
1.对我公司的售后服务要求不能及时响应,单次扣1-3分;已造成一定影响,单次扣3-5分;造成严重影响,单次扣5-10分。
2.售后人员不能及时解决问题,单次扣1-3分。
3.在质保期之内,拒绝按合同提供售后服务,单次扣5-10分。
(四)资信方面
1.未提供询价书要求的资质文件、不满足询价书资质要求、报价与技术要求不符等,单次扣1~3 分。
2.中选之后因报价、参数错误等原因,报价人放弃成交,单次扣3-5分。
3.中选之后拒绝签订合同或拒绝履行合同,单次扣5-10分。
4.无正当理由未及时开具发票给我方或未按合同约定价格开票,单次扣1-3分。
******有限公司工程造价审计管理制度》要求提供工程结算资料,或未按规定进行工程结算确认的,单次扣1-3分。
6.报价人经核实资质造假或因知识产权引起纠纷,单次扣6-10分。
7.报价低于成本价且无合理说明扰乱公开采购秩序,单次扣10 分。
第八条 关于无效投诉的处理办法
报价人如对评审结果存有异议,可向监管部门提起投诉。但为了维护公开采购工作的严肃性,报价人所提出的投诉一旦被公司认定为无效投诉,单次扣除投诉人3分;如果报价人仍不接受解释且采取重复投诉,甚至出现捏造事实、无理取闹、聚众围堵、恶意诽谤等严重扰乱公司生产经营秩序的恶劣行为,可再扣除投诉人5-10分;报价人对同一事件进行重复的无效投诉,或一年内累计无效投诉达三次以上(含三次),均直接列入暂停交易清单,情节严重的可直接列入禁止交易供应商清单。
第五章 重要事项
第十条 各部门将供应商纳入负面清单时应秉持审慎原则,需建立在事实调查与证据收集基础之上,确保决定的合理性与公正性。
第十一条 原则上不得与禁止合作的供应商恢复合作关系。如确因生产需要恢复合作的,须经相关审批流程后方可实施。
第十二条 暂停合作供应商考核满一年后,经审议符合移出暂停合作清单条件的,各部门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或拖延将其移出负面清单。
第十三条 如果被暂停合作供应商在收到我司到期告知后三个月内未能提供有效整改材料或一年内不能完成整改的,相关单位可将其列入禁止合作供应商清单,不再与其开展合作。
第十四条 ******集团商务合作部,确保信息及时、透明。
第十五条 对于严重侵害我公司利益的供应商,除按照供应商管理制度进行正常考核外,对于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供应商,应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通过法律途径索赔、向相关监管机构举报等。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六条 各部门、各单位应努力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好供应商负面清单的考核和管理工作。
第十七条 不同单位对同一供应商******集团商务合作部将其列为暂停合作供应商。
第十八条 自然人、废旧物资处置单位参照本制度进行管理。
第十九条 如某一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公司被列入负面清单,该实控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所有相关公司也视同列入负面清单。
第二十条 集团公司开发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实现扣分、清单更新、公示全流程线上化,并与采购系统联动拦截违规供应商。
第二十一条 ******集团商务合作部负责解释,******集团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规定(试行)》(苏索企字〔2023〕90号)同时废止。
附件2
供应商考核表 | |||||||||||||||
时间: 年 月 日 | |||||||||||||||
序号 | 企业名称 | 供货产品 | 考核扣分 | 扣分时间 | 总体评估 | 备注 | |||||||||
质量 | 交货 | 售后 | 资信 | 其他 | 累计 | 合格供应商 | 暂停合作供应商 | 禁止合作供应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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